儒教误国—— 《万历十五年》读后

  《万历十五年》(黄仁宇著)选取了明代历史上很平常的一年--万历十五年,即1587年。这一年在中国历史上并未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不为一般研究者所注意。然而这一年发生的许多琐细小事,却如青萍之末成为帝国走向崩溃的前兆。
  
  这一年,海瑞去世,一代名将戚继光去世,努尔哈赤崛起,然而朝廷却未予注意;西班牙无敌舰队即将出征英吉利,揭开世界历史新的一页……

  作者以这一年为横断面深刻剖析了中国封建传统文化的一些根本弊病。今天来看,事隔四百多年后的中国社会,在某些方面仍与之有惊人的相似。
  
  黄仁宇明确指出本书着重批判的是儒家以德治国的思想:“中国二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制,至明代而至其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写作本书的目的,也重在说明这一看法。” 黄仁宇还提醒读者,不要误以为本书作者在为明朝一个昏庸皇帝辩护,他的本意是揭示出整个社会机制具有比统治者个人(皇帝)更为强大的力量。
  
  儒学发展到明代,已愈益保守僵化。作为占统治地位的一种意识形态,它渗透了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无形地统治着这个社会。皇帝朱翊钧原也有励精图治的愿望,但最终意志消磨,听天由命。作为封建专制帝国的最高统治者,他在名义上的绝对权力无形中被各种各样繁琐的礼制规定抵消了,一方面,他要实行一种有效的统治,就必须以儒家礼教作为法理基础,另一方面,对儒家礼教的任何背离、突破和改变,势必遭遇到强大的抵制,而其中大部分抵制是潜在的、无形的、软性的,如在废长立幼、修建皇陵等问题上就是如此。正如书中所说:“身为天子的万历,在另一种意义上讲,他不过是紫禁城中的一名囚徒。” 自1587年之后,朱翊钧除1589年短暂出行过一次,此后30余年居然未迈出紫禁城一步,创造了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新纪录。
  
  儒家从根本上混淆了私德与公德的界限。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即把个人品德作为治理国家的前提,治国如治家。“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按:即“悌”。)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
  
  治国如治家,治家先修身,修身则以孝为本。因此儒家的以德治国又是典型的人治。“为政在人,则其政举。”“为政在于得人。”
  
  儒家礼教要求一个人必须具有完美的道德人格,然后才能从事治理国家的工作,即所谓“内圣外王”。其荒谬性并不在于其中一目了然的不切实际的空想性或乌托邦性,也不在于把道德与政治联系起来,而在于不承认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完全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领域。把二者等同起来,把政治道德化,这使国家有权干涉私人生活,个人自由因此荡然无存。
  
  混同国家与家庭的界限,治国如治家,其本质上的宗法性与技术上的幼稚性自不待言。从这点上来说,以德治国、以礼治国的中国跟当今一些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教国家极为相似。决定一个人命运的,道德判决的力量远远大于法律判决的力量,或者说,道德判决具有准法律的效力。因此政治斗争往往在形式上转化为道德之争。由于道德的衡量标准又是一套固定的礼仪,于是道德之争又往往体现为礼仪之争。正如作者黄仁宇所指出的:“本朝的制度,应当说是不能听任这种党争发展的。我们的司法制度极为简单,缺乏判决争端的根据。即使是技术上的问题送交御前请求决定,也要翻译成为道德问题,以至善或极恶的名义作出断语。”“大小臣僚期望他(按:指万历帝。)以自己的德行而不是权力对国家作出贡献。但是德行意味着什么呢?……所谓德行大部分体现于各种礼仪之中。”
  
  《万历十五年》中所描述的许多重大的宫廷斗争,几乎都是由一些琐屑的礼仪事件而引起。比如在《万历十五年》中,身居要职、辅佐皇帝治理天下的一代名相张居正,1577年其父去世引发了一场激烈的交锋。这场交锋本质上是政治性的,然而形式上却是礼仪性的。张居正的政敌要求他应当遵从四书所说父母三年之丧的原则,去职丁忧。然而年幼的皇帝需要他的辅佐,从国家利益的角度考虑必须使他留任。然而在“礼”的规定面前,这一切理由都是苍白的,最后皇帝为了使他留在身边,不得不援引先例特许“夺情”慰留。
  
  “ 古怪的模范官僚”海瑞则是另一方面的例子,他可谓典型的儒家原教旨主义者,三次罢官,固然有刚直不阿得罪权贵的一方面,但另一方面,他不切实际僵硬保守的执政风格也招致天怒人怨。他的思想表现出典型儒家的道德本位与平均主义特点,却缺乏法治社会的“正义”概念:“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 他不能理解明清之际江南资本主义萌芽的发生和发展,将之视为“刁风”而大力扼制。 只是碍于他的“清廉” 名声,朝廷才不得不勉强授予他个把闲职。
  
  从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出,对于一个人的升迁去留,更重要的是他对儒教伦理规范及其礼仪遵守得如何,而不是他工作的实际成效。
  
  儒家礼教显然具有浓厚的形式主义特点。礼仪,作为某种固化的行为程序,反映的是某种社会关系及其秩序。从符号学的角度来说,礼仪是一种能指,它代表的社会关系及其秩序则是所指。从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上说,礼仪只是精神内容的外在形式,无论如何它不应比它所指称的事物本身更重要。儒家礼教恰恰颠倒了两者之间的关系,把代表某种事物的符号当作了事物本身,把手段当成了目的,把形式当成了内容。说得通俗些就是---为礼仪而礼仪。
  
  中国号称“礼义之邦”,礼仪之繁琐在整个世界无出其右者。如孔子声称:“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 他本人也做出了守礼的榜样:当他朝见鲁定公时,提着衣襟,弯着腰,贴着屋檐,迈着小碎步,说话时低声下气,为我们留下了一幅卑微屈从的画像。在《万历十五年》中,除了上述张居正去职丁忧的例子外,随处可见这类空洞的仪式。例如早朝,按祖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管寒冬酷暑,刮风下雨,亦不管年老体弱,文武百官及皇帝本人仍须每日清晨于早餐前五更(早晨5~7点)时分上朝议事,以至于从皇帝到臣僚皆视为畏途。其实要议的事早已经写成奏折或公布,这样做的行政实效可想而知,然而却从来无人提出废除它。慈圣太后作为万历的亲生母亲,在万历登基后,再也不能自由表露发自天性的母爱,万历为她修葺宫]]
>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此站点使用Akismet来减少垃圾评论。了解我们如何处理您的评论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