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振兴东北办发布东北地区振兴规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

前 言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东北地区振兴步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重在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确定振兴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发展任务,统筹协调区域发展重大问题,完善加快东北地区振兴的政策措施。

   规划范围: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锡林郭勒盟(蒙东地区)。土地面积14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2亿。

   规划以”十一五”时期为重点,重大问题展望到2020年。

一、面临的形势

   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经济实力不断提高。以国有企业改组改制为重点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对外开放水平明显提高。企业技术进步成效显著,结构调整步伐加快。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进展顺利,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稳步推进。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就业形势有所好转。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三年,是改革开放以来东北三省经济综合实力提高最显著、城乡居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了重大进展。

   今后五到十年是东北地区立足新起点、谋求新发展、实现全面振兴的关键阶段,东北地区发展面临诸多有利条件: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进一步丰富了振兴的内涵,指明了发展方向;国民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国力不断提高,有利于东北地区加快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区域协调互动机制不断完善,有利于推动东北地区与东中西部地区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步伐加快,为东北地区拓展经贸合作领域和空间、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创造了更多机遇。

   但是,东北地区在振兴进程中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体制性、机制性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充分,市场化程度低,发展活力不足。二是经济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比重较低,装备制造业产品配套能力和系统集成能力有待提高,原材料工业精深加工度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三是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仍然较大,部分群众生活还很困难。四是区内部分资源供给能力下降,一些流域、区域和海域环境污染相当严重。五是资源型城市尤其是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接续替代产业发展缓慢,社会、生态问题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指导思想和振兴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东北地区全面振兴。以改革开放为动力,转变发展观念,增强发展活力。以老工业基地振兴为主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以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为突破口,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出发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促进城乡与区域协调发展。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着力点,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针对东北地区振兴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采取以下重大举措。

   –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与产权制度,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积极培育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增强发展活力。

   –加快结构调整与升级。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

   –加快区域合作进程。建立区域协调互动机制,打破行政壁垒,加速要素资源合理流动,加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区域合作,促进协调发展。

   –加快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推进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积极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增加就业岗位,完善城市功能,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力度,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加快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努力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人民群众在实施振兴战略中得到实惠。

   (二)振兴目标

   经过10到15年的努力,将东北地区建设成为体制机制较为完善,产业结构比较合理,城乡、区域发展相对协调,资源型城市良性发展,社会和谐,综合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重要经济增长区域;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国家新型原材料和能源保障基地,国家重要商品粮和农牧业生产基地,国家重要的技术研发与创新基地,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区,实现东北地区的全面振兴。

   “十一五”时期东北地区要努力实现以下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经济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2002年翻一番。

   –经济结构调整取得较大成效。服务业比重、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均有明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辽河、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显著进展,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得到改善,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贫困人口继续减少。防灾减灾能力增强,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5%以下。

   –改革开放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国有企业改制基本完成。形成以沿海、沿边和主要城市为重点的对外开放格局。进一步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对外贸易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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